第26章 三年后了(7/8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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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是先找那个男人去离婚,离了婚之后,桥归桥,路归路,于慧娟作为省城的本地人,凭什么要去那个男人老家替那个男人做名声,支援农业?
然后黄从云让于慧娟再去找工会还有妇联那边诉苦求做主,让工会和妇联的人帮忙把原本的返乡名单上她的名字撤下来,回单位也就是幼儿园继续工作。
而黄从云作为人事科的干事,跟她们的科长关系还不错,而科长可是认识厂长的,黄从云跟科长直接告了那个男人一状。
她们人事科的科长也是女人,很明白这会于会娟的感受,也是义愤填膺想要帮于慧娟做主,直接把这事告到了厂长那里。
当时那个男人还在被上面的副书记当成范例表扬呢,毕竟不是谁都有这样的魄力,主动让自己的家属返乡做出表率的。
那几天那个男人的地位也水涨船高,不管走到哪都能迎来尊敬的眼神,原本书记还打算提拔他当下一任的副书记呢。
然后在黄从云联合于慧娟的这一闹,这个男人原本的幻想彻底破灭了。
那个书记估计也没有想到,于慧娟男人他们家居然是这么一回事,书记一开始还以为是夫妻俩都商量好的呢,没想到完全相反。
媳妇是省城本地人,他老家也没有任何的亲戚,爹妈都去了,他媳妇过去了那真的是叫一个人生地不熟,连个照应的人都没有。
而且还是没有跟媳妇商量,就替媳妇签了申请返乡的协议,让媳妇儿一个人到千里之外的老家去支援农业,这实在是太没有担当了。
书记一气之下,直接把于慧娟男人加到了返乡的名单上面,他不是要做出表率吗?不是自诩思想觉悟高吗?那就回老家去吧,他媳妇又不认识他老家的人,让他媳妇儿去算什么回事?他自己去。
经过这么一闹,于慧娟成功和她男人离婚,他男人也丢了团支部干事的这个工作,被直接“动员”回老家去支援农业去了,以后估计不会再和于慧娟有什么联系了。
于慧娟本来就是独生女,她爸妈去世后那个房子就归她了,所以虽然现在离婚了,她也不是没有地方住。
于慧娟住的地方离黄姥姥家并不远,这会因为黄从云的帮忙,她已经把黄从云当成了亲姐姐看待。
三年后。
三年困难时期终于过去了,人们的生活也好了起来,肚子终于可以吃饱了。
这个时候,程荔月也四岁了,到了上幼儿园的年纪了。
“月月都四岁了,咱们也该把月月送去幼儿园上学了,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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