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 激情杀人与谋杀!(3/6)
回过神后连忙开始记录下来。
“你慢点,我有点跟不上了!”
徐良一愣,随即无语的看着对方。
“社会招的合同工?刚入职?”
“这你别管!”
王超脸色一板,随即忽的又道:
“对了,刚才说到哪了?”
“说到味道。”
徐良开口回应,不过他不打算在这个问题上耗下去了。
他上下扫量这个实习生一眼,忽的放下碗筷,砸吧砸吧嘴说道:
“算了,你来找我,是想给案子定性吧。”
“没错。”王超点点头。
徐良噎了一下,没想到对方这么老实,但还是开口:
“以我的视角来看,激情杀人与谋杀两者都有。”
“为什么?”
王超好奇了,将手里的笔记本放下。
激情杀人,就是情绪上头,脑门一热的杀人。
常见有口角发生冲突后,脑子一抽提刀给对方剁了。
谋杀便是针对性,有计划的将人杀害。
“怎么还能同时具备两者?”王超疑惑道。
“可以的,但更偏向激情杀人...或者说是极特殊的激情杀人。”
徐良抽出纸巾擦了擦嘴上的油,继续道:
“激情杀人的核心特点是什么你知道吗?”
王超摇摇头。
“情绪,激情杀人的核心特征便是:短时间的情绪失控。”
徐良开口道:
“谋杀的特点则是,有目的有规划的杀掉一个人,其动机往往会被隐藏。”
“但无论什么动机,谋杀需要思考来制定计划,思考就得冷静,只要不被情绪支配,大多人都会给自己留一条后路。”
“所以,谋杀所具备的特征通常为:线索隐蔽,尸体会被藏起,不易案发,凶手行踪消失。”
说完。
徐良抬头看了看不远处一堆警察所在的案发现场。
“而这起案子呢?”
王超若有所思道:“尸体在大马路上,杀人手法较为粗暴。”
所有谋杀,都极力往完美犯罪靠拢。
但,真正的完美犯罪是......
不出现在警方视野中!
也就是不立案!
举个例子。
你杀了人,布置巧妙的现场,随后警察到现场与你斗智斗勇;又或是你杀了人,但警察压根不知道死了人......
两者对比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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