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 略卖疑云(2/3)
开了柜门。
柜子中,有横七竖八的规整抽屉,每个抽屉上,都以天干地支计数法进行了编号和归类。
周钧找到距离现在最近的编号,打开抽屉,翻出了一份名为『蒋育』的私契。
打开私契一看,满眼的正楷繁体字,再加上唐风行文,让周钧有些头大。
所幸周则人在,通过他的一边阅读一边讲解,周钧也终于搞明白了,让周定海背上略卖罪名的生意,究竟是什么内容。
有一良人,名唤蒋育,本是太常寺太医署进学候补的生员,因家道中落,债台高筑,逼不得已,自荐为奴。
至于蒋育的买家,根据购奴私契上的描述,是胜业坊一户姓许的官宦人家。
那许家看中了蒋育的进学身份,再加上后者又自愿签下死契(卖身契,非雇佣契),所以交易价格非常高,足足有30贯。
30贯是个什么概念?
以粳米作为等价参照物。
现如今的中国,粳米市场价大概是25元一斤。
而唐玄宗的天宝年间,粳米卖到了10文一斗。
一斗大概是59公斤,那么一贯钱的购买力差不多等价于2950元。
30贯就是88500元,接近9万元。
这么多钱,如果以死契为准,可以购买四个壮年男奴。
至于周定海,则成了这场交易的奴牙郎兼保人,一边联系蒋育,一边沟通买家,帮忙双方完成了整个交易的所有流程。
在那锁柜的抽屉中,除了这张私契,还有一张蒋育自己写下的卖身自荐书。
在自荐书中,蒋育详细说明了,他为何要卖身,卖身价格,相关责任,绝不后悔等要则。
而且,文书上,还有蒋育的签名和手印。
周则看见蒋育的这份自荐书,顿时乐开了花。
他对着罗三娘和周钧大声说道:“自荐为奴,何来良人略卖一说?有此文书为证,父亲的冤屈可以洗刷了!”
周钧拿着蒋育的自荐书反复看了几遍,有些怀疑,事情真的那么简单吗?
按照唐朝奴牙交易的流程,奴牙郎每居间一笔奴隶交易,都需要牵涉到七方参与者,他们分别是:买家,卖家,奴标,保人,知见人和两京诸市署。
买家和卖家,这两个好理解,就不细说了。
这奴标,指的就是被当做交易品的奴婢。
保人,就是对这笔交易提供担保的责任方,一般是家世清白、没有违法乱纪案底的良人,当然,奴牙郎或利市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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